商事买卖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6-12-06 作者:吴良飞律师
我作为原告的代理律师,为保证将来判决的顺利执行,在提起诉讼之前,我方向嘉定区人民法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嘉定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9月13日依据申请冻结了被告主账户资金金额123965.6元,期限为12个月。庭审过程中,我方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有:被告采购订单五份,采购金额合计123965.6元,证明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原告出货单四份,证明原告按合同约定向被告交付货物;对账单三份,证明双方就欠款金额进行对账确认;增值税发票及签收凭证,证明原告开具了以被告为抬头的增值税发票。由于我方在庭前作了周密准备,证据上排列清晰,结构完整,被告在庭审中对证据关联性、合法性及欠款金额并无重大分歧,愿意与原告调解,最终被告同意支付本金123965.6元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3987元,原告放弃逾期利息。
本起纠纷以我方胜诉而告终,没有诉前大量的庭前准备工作,后期能如此快捷取得胜诉结果是不可能的。因此,当一起商事纠纷发生后,并不是当然就具备了上法院起诉的条件,如果冒然起诉,首先,证据链的完整性不够,从而浪费诉讼的机会成本;其次即使打赢官司,后面判决执行起来可能会很困难。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