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就临时建筑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吗?
发布日期:2017-03-06 作者:张静律师
1、临时建筑物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最高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2、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不得请求支付租金;但是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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