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如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发布日期:2017-12-05 作者:程智华律师
《条例》第四条规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等机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可以直接作为劳动合同中的用人单位。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只能受用人单位委托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中的用人单位只能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单位,不能将分支机构直接列为用人单位
本文章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问题
- 请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施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满 2个回答0
-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该如何申请劳动补偿 2个回答0
- 签订了劳动合同,但用工单位没有提供合同约定的劳动岗位,劳动者的工 0个回答0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确定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 6个回答0
- 用人单位虽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但十数年都不向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 1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劳动者如何识别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的各种花招
- 用人单位的分支机构能否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 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 劳动者以未明确加班工资标准及支付方式为由不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无故意或过失
- 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责任在劳动者一方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二倍工资
- 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处理劳动关系?
- 用人单位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如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可以不给劳动者吗?
- 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处理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