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
发布日期:2007-05-0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
(名称):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的 ,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己予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条规定,你(你单位)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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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工作机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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