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商标案一审判决 加多宝赔偿14.4亿
发布日期:2018-07-28 作者:郑兰运律师
原标题:“王老吉”商标案一审判决 加多宝赔偿14.4亿
白云山27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近日收到广东高院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广东加多宝、浙江加多宝、加多宝(中国)、福建加多宝、杭州加多宝、武汉加多宝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4.41亿元。
此外,公告称,案件受理费1469万元由原告广药集团和被告广东加多宝、浙江加多宝等6加多宝公司各负担一半。
白云山还在公告中表示,预计此次判决不会对本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广药集团2015年3月发给广药白云山的《关于修改“王老吉”系列等商标注入承诺的函》中显示:待“红罐装潢纠纷案”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广药集团将“王老吉”系列等商标依法转让给广药白云山。
而早在2017年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广药集团和加多宝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享“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按照此前承诺,这也就意味着王老吉商标所有权将由广药集团转至广药白云山。(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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