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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高速免费政策规定是哪种车辆

发布日期:2018-11-20    作者:姚雷律师
一、节假日高速免费政策规定是哪种车辆?
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节假日高速免费政策”是指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
2012年9月12日,河北省、湖南省、内蒙古、四川省等多个省份免费细则相继披露。各地方出台细则基本以交通部2012年9月5日下发的紧急通知为蓝本,在通行时间、通行方式和通行范围等方面与交通部要求大体一致。按交通部文件,2013年春节期间全国收费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时间统一确定为2月9日零点起,至2月15日24点结束,在收费道口不发卡抬杆免费放行。
2014年除夕,京津辽等多地高速通行不免费,部分省市愿意调整
2016年高速免费通行时间确定,共免20天,分别是以下假期:春节2月7日(除夕)零时开始至2月13日(初六)24时结束,共七天;清明节:4月2日零时至4月4日24时,共三天;劳动节:4月30日零时至5月2日24时,共三天;国庆节:10月1日零时至10月7日24时,共七天。
二、情况介绍
2012年9月12日,河北省、湖南省、内蒙古、四川省等多个省份免费细则相继披露。北京、上海、重庆、山东、新疆、福建、河南、陕西、浙江、江西等身份相关细则正在审批中。
交通运输部(下称“交通部”)公路局相关人士透露,交通部此前已敦促各地方尽快出台细节,预计下周所有省市细则将出台完毕,进入最后部署阶段。
各地方出台细则基本以交通部2012年9月5日下发的紧急通知为蓝本,在通行时间、通行方式和通行范围等方面与交通部要求大体一致。与此同时,各地根据自身情况在是否设置专用通道、机场高速是否免费等作出不同的规定,在保障交通顺畅方面也各有特色。
业内人士对本报称,全国在时间计算标准等方面的统一有利于消费者跨省出行,各地管理上的差异对保障顺畅有积极作用。随着地方细则出台,高速路桥节假日免费已是板上钉钉。部分高速路桥运营商对本报表示已“接受事实”,期待与当地交管部门合作,降低高速公路节假日首次免费可能带来的负效应。
随着中秋、国庆双节的临近,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截至2012年9月23日,据统计,已有北京、上海、山东等20多个省份公布了国庆假期收费公路免费的实施细则。大部分省份明确规定,包括机场高速和桥梁、隧道在内的收费公路免费。
各地已公布的免费细则基本沿用了《通知》要求: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在收费公路的7座及以下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免费通行时间为2012年9月30日零时至10月7日24时(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
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规定,“各地机场高速公路是否实行免费通行,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决定”。
在近几年中,公民也都会在节假日选择自驾游的出游方式,当在开车前往外地时,也是需要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用的,但是国家在节假日时,也是颁布了免费的政策,如果车辆是符合免费标准的条件下, 就可以免费的通行高速,但是各地的机场高速公路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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