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的法律效力问题
发布日期:2018-11-22 作者:许仙凤律师
假离婚的法律效力问题主要内容如下: “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一旦领取结婚证后,他们的婚姻即告解除,双方不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不再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均取得再婚的权利。因为婚姻的登记行为具有公示效力,无论其离婚登记是否属于自愿和是否具有离婚的真实意愿,其离婚行为都属有效。但是,对于借离婚而达到的非法目的,属于民法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是指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我们实行婚姻登记制度,不管你们是何种原因去离婚,只要是只要是自愿离婚并且符合离婚的程序那么是有效的,所以假离婚不能认定为离婚无效。假离婚只是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离婚手续和离婚登记都是真的,所以没有假离婚这种方式,“假离婚”也是真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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