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恶势力团伙组织卖淫案
发布日期:2019-02-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7年4月至2018年11月19日期间,以被告人傅晓华、张玲为首,组织多名境内外卖淫女在双牌县城各宾馆、旅馆、酒店卖淫,并勾结双牌县地方恶势力林某、蒋某(二人另案处理)、李某等人为其组织卖淫活动提供保护,协助组织卖淫,与双牌县城内鑫某宾馆、双某旅馆、金某旅馆、忘某宾馆等旅馆老板胡某、陈某、周某等人进行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活动,形成了组织、协助组织、容留、介绍卖淫恶势力集团,在双牌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等进行了举证、质证,围绕各被告人是否具有自首情节、案件的非法所得数额等焦点问题进行了充分辩论,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各自意见。因该案涉案人数多、案情复杂,经过长达4个小时的庭审,最后法庭宣布该案择期宣判。
该案采用七人合议庭审理,由双牌法院副院长唐晓轩担任审判长,充分体现了双牌法院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决心,双牌法院也将继续保持对涉黑涉恶类案件依法惩处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辖区内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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