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经理迟签自己的劳动合同,能否要求双倍工资?
发布日期:2019-05-08 作者:110网律师
律师简析对于总经理、人事经理等负有人事管理职权的特殊群体,司法实践中,在处理这些人员应订未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争议时会严格审查原因及过错。通常裁判人员都会要审查劳动者的具体工作岗位、工作职责、职权范围等,审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流程,以此确定劳动者是否负责用人单位人事管理的工作,是否存在劳动者利用职权的特殊性而故意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本案中,陈某的职位是人事经理,从胡某对陈某的催促邮件和陈某将劳动合同模板发给胡某的邮件,以及公司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工作都由陈某安排完成来看,都可以证明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属于陈某职责范围事宜,所以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因为陈某怠于行使工作职责。当事人不能因为自己的过错而获益,这也是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因此陈某的请求未得到支持。
相关法律问题
- 未签订劳动合同离职后还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差额吗 7个回答0
- 劳动纠纷-公司不签劳动合同,要求双倍工资 3个回答0
- 公司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我主动请辞是否能要求公司给以双倍工资赔偿 6个回答20
- 没签劳动合同辞工是否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1个回答20
- 劳动合同已过期,没有续鉴合同的情况下工作了几个月是否有权利要求厂 3个回答1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