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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门当刹车撞伤人 司机是否涉嫌交通肇事

发布日期:2019-07-04    作者:邓普云律师
导读:近日,扬州江都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因为司机黄某误将油门当刹车,撞伤17名路人,其中3人重伤,14人伤势较轻。油门当刹车撞伤人
近日,扬州江都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因为司机黄某误将油门当刹车,撞伤17名路人,其中3人重伤,14人伤势较轻。
目前,肇事者黄某已被警方控制,并初步排除酒驾、毒驾。
11月30日上午9时10分许,扬州江都区郭村镇二姜红绿灯东侧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多人受伤。
当日中午,警方通报,事故发生后,交警及120迅速赶至现场,及时将所有伤者送至医院救治。经初查,肇事者黄某(男,47岁,江都郭村镇人)驾驶其私家轿车,在郭村镇二姜红绿灯东侧倒车时,误将油门当刹车,撞伤路边行人。
目前,伤者正在医院救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正在进行中。(来源:扬州晚报)
司机是否涉嫌交通肇事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由此可见,本罪的客观方面是由以下4个相互不可分割的因素组成的:
1.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承担处罚的法律基础。
2.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这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条件之一。行为人虽然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但未造成上述法定严重后果的,不构成本罪。
3.严重后果必须由违章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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