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查看资料

为妻子庆生请客吸毒 男子获刑六个月并罚金

发布日期:2019-07-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吴英)  为招待前来给妻子庆祝生日的朋友,男子除请客吃饭外,还请客吸毒。日前,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审结该起容留他人吸毒案,被告人罗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11月22日20时许,被告人罗某因其妻子梅某美过生日,约吸毒人员沈某峰、曹某、王某等人在小池某餐馆吃饭。饭后,为“招待”前来给妻子庆祝生日的朋友,罗某出资3000元钱购买了毒品“开心水”(甲基苯丙胺水溶物)及“K粉”(氯胺铜),在某私人会所预定了包厢与沈某峰、王某、曹某等人共同吸食。次日,民警赶到现场将罗某及吸毒人员沈某峰、曹某当场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曾因故意犯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坦白,可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犯罪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皓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5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