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决定确实违法,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9-09-05 作者:李建录律师
原告张先生系济宁市任城区五道街居民,在五道街有着自己合法居住的房屋。为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2017年3月15日,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任城区政府)作出《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五道街棚户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决定征收包括张先生房屋在内的1119处房屋院落。确认被告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于2017年3月15日作出的《关于五道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违法,责令被告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采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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