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在棚户区改造中非法牟利 10人获刑
发布日期:2019-10-18 文章来源: 互联网
2017年5月至2018年10月,在六枝特区实施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六枝特区塔山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马某某、拆迁办主任雷某、工作人员刘某科、张某甲,六枝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凉水井物业部部长刘某连、党支部书记张某波、房管员杨某某、办事员张某兰、房地产部部长张某乙、职员段某某,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采用伪造购房资料购买公租房、虚增房屋主体面积、装饰装修、改变房屋属性等手段,骗取房屋征收补偿款,其中被告人雷某、刘某科、张某甲、刘某连贪污金额均属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马某某、张某乙、段某某、杨某某、张某兰、张某波贪污金额均属数额巨大。
同时,马某某、刘某科、刘某连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马某某、刘某连受贿数额均11万元,刘某科受贿数额为9.5万元。马某某、雷某、张某甲在明知刘某连报送的购房资料不符合征收条件,逾越职权上报征收,致使国家造成经济损失460余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刘某科隐瞒真相,骗取拆迁农户应得的停业停产损失共17余万元。
六枝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结合各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退缴赃款等法定、酌定情节,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以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诈骗罪分别对被告人马某某等十人判处十四年六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两案在六枝特区影响重大,六枝法院在庭审时,邀请了特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旁听,同时,特区党委政府对该两案亦高度重视,通知了特区各部门及各乡镇的主要负责同志旁听庭审,六枝纪委监委部分人员也到庭参加旁听。庭审中,案件承办人就职务犯罪的犯罪构成、法律规定、定罪量刑以及职务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等作了法制宣传,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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