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因超越职权和未遵守法定程序被确认违法
发布日期:2019-11-01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代理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库建辉律师、黄群雁律师、段炎里律师
【被告】杭州市某区某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某街道办”)
案情简介
来先生和陈先生系杭州某区某社区居民,拥有的合法房屋均面临征收,因未能与征收方就拆迁补偿问题达成一致,均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来先生和陈先生商量之后决定寻求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经过多方打听来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委托库建辉律师、黄群雁律师、段炎里律师为其维权事宜保驾护航。
之后某街道办分别于2018年9月27日、28日将来先生、陈先生的房屋部分拆除。京平律师立即指导来先生和陈先生向杭州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某街道办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庭审过程中,京平律师指出:一、被告未经涉案房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就强制拆除房屋屋顶及部分附房属于超越职权。二、被告实施强制拆除房屋的依据《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已被另案生效判决予以撤销,故被告的强拆行为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三、被告实施强拆行为前,并未依法履行催告程序,在实施强拆时,未通知当事人到场及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也未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未制作现场笔录等,违反法定程序,因此强制拆除的行政行为违法。
胜诉
法院经过审理后,支持了京平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
确认被告杭州市某街道办于2018年9月27日强制拆除原告来先生房屋屋顶及部分附房的行政行为违法;
确认被告杭州市某街道办于2018年9月28日强制拆除原告陈先生房屋屋顶的行政行为违法。
相关法律问题
- 我想请北京专业拆迁补偿委托代理律师,一审《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 13个回答0
- 交警队违法反法定程序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背离客观事实,给我造成重 7个回答0
- 原告一审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义务,一审法院和被告认定原告主体适格 7个回答0
- 违章建筑强拆没走法律程序,他们违法吗,我现在正在自拆,他们还没下 1个回答0
- 法定程序违法 13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徐汇区张家弄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门牌号
- 张家弄片区关于房屋征收不得实施相关行为的公告
- 静安区23街坊、巨鹿路零星旧改项目房屋征收范围
- 东安一、二村旧城区改建项目一轮征询顺利通过,期待二轮征询!
- 东安一、二村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评估公告
- 黄浦区166、167和168街坊(一期) 个体工商户非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 黄浦区166、167和168街坊(一期)特殊对象认定和补贴办法
- 黄浦区166、167和168街坊(一期)居住困难户人数审核办法
- 黄浦区166、167和168街坊(一期) 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166、167和168街坊(一期))
- 黄浦区166、167和168街坊(一期)地块选房、签约规定
- 黄浦区166、167和168街坊(一期)地块选房、签约规定
- 关于静安区北京西路凤阳路零星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不得实施相关行为的公告
- 关于徐汇区东安一、二村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不得实施相关行为的公告
- 虹口区143街坊产权调换房屋选购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