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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超过诉讼时效及合同纠纷管辖问题

发布日期:2020-06-29    作者:魏俊冰律师
  在生活中涉及到买卖交易时都会签订相关的合同,但是合同纠纷问题是很多人都会产生的,在纠纷过程中如果感觉到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我们知道买卖合同都是有诉讼时效的,如果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接下来专业合同律师为您进行解析关于此类相关法律问题:
  一、买卖合同过了诉讼时效如何裁决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但买卖合同超过诉讼时效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能会作出败诉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二、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怎么确定
  关于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权问题,首先需看双方合同的约定。如果在买卖合同中有对管辖地进行明确约定的,则以约定的地点为管辖地。如果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则根据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所有合同纠纷的管辖地都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来管辖。
  比较复杂的是合同履行地,如果合同有约定的,以约定的地点为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举例来说,如果卖方向买方追款的,则由卖方所在地管辖,因为卖方是接受货币的一方,如果是产品质量问题,也是由卖方所在地管辖,因为卖方是有交付合格货物的义务。如果双方约定一个地点,一手货款一手货物的,则这个地点是履行地。
  以上就是关于买卖合同超过诉讼时效及合同纠纷管辖确定的相关法律问题,如果您在生活中涉及到相关的合同纠纷问题,一定要及时联系专业律师为您进行处理,从而使自己的权益及利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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