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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加盖公司印章的合同,是否对该公司发生效力的判断标准(注意要点)

发布日期:2021-01-11    作者:朱君秀律师

1.认定公司是否为合同当事人及合同效力,不仅要看公章的真实性,还要看盖章之人有无代表权或代理权。只要法定代表人或有代理权的人在合同上的签字真实,即便在合同上未盖章甚至盖的是非备案公章,或能够证明该公章是其本人加盖或同意他人加盖的,表明其是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除《公司法》第十六条等法律对其职权有特别规定的情形外,应由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反之,签字盖章之人如无代表权或超越代理权的,则即便加盖的公章真实,该合同效力仍然可能会因无权代表或无权代理而受影响。
2.签订房屋抵押担保合同,但并未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抵押权未设立,抵押人应以抵押物价值为限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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