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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构成开除条件,公司是否还需要支付赔偿金

北京-朝阳区 05-25 16:15  悬赏 0  发布者:dfzx 给我留言  回答:(10)
公司女职工因未办理相关请假手续而旷工三天以上,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最后又交来医院开具的怀孕证明,这种情况下解除她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请给予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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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25 16:36
不需要支付。
回复时间: 2012-05-25 16:16
根据你的描述,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单位可以给予辞退,并不须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我的补充: 2012-05-25 16:17
无故旷工的,单位可以辞退,医院的怀孕证明和旷工没关系,法律没规定怀孕就可以旷工,所以可以辞退,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符合法律规定。
回复时间: 2012-05-25 16:23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2-05-25 16:38
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单位可以给予辞退,并不须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2-05-25 16:45
不须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2-05-25 16:50
要求其说明事先未告知的理由,给她一个机会。
回复时间: 2012-05-25 16:58
不须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2-05-25 17:32
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单位可以给予辞退,并不须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2-05-25 18:06
如果公司规章制度制定和公示程序合法,则按照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补偿金,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完善问题专业,建议来电详谈
回复时间: 2012-05-25 18:45
怀孕时间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应恢复劳动关系为好.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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