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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加班问题

 04-25 11:59  悬赏 10  发布者:bbq776……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闵行区 回答:(6)
律师您好:   
   本人即将离职,以前在公司加班,公司会给予加班单,但公司要求半年内休息完毕,否则过期作废。
   因在本人工作忙碌,有很多加班未调休,现准备离职,公司不承认过期的加班单有效,我初步算了一下,有一百多个小时 约14天。
    请问我这样的加班单是否有效,是否可以跟公司结算或再进行调休。 盼复     为感!
问题补充:
我的加班单有2009年的 2010年的 2011年的 2012年的 
请问我这样的加班单是否有效,是否可以跟公司结算或再进行调休。 盼复 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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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04月25日 14时59分
你好!如果加班单能证明你的加班时间,则有效。公司所谓的半年内调休的规定不合法。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25 12:03
可以要求公司 支付加班费用 或者再次调休
回复时间: 2013-04-25 12:18
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用或者调休。
回复时间: 2013-04-25 13:20
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用
回复时间: 2013-04-25 14:12
双休日加班方可调休,未调休的话,或其他时间段加班的,应当支付加班费。
回复时间: 2013-04-25 14:28
你既可以选择公司支付加班费,也可以要求再次调休,决定权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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