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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辞职与被解雇

 08-09 19:49  悬赏 0  发布者:大便王子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南京 回答:(3)
我所在的工厂出通知,从2013年8月1日起,取消我所在车间基本工资、岗位、考核等的工资,从计时改为计件工资。我们不同意,所以就拒绝工作,厂里说连续三天不工作,属于旷工,按自动离职处理。且三天所照成的损失由员工承担。我想问下,这由于公司原因,我们不同意继续劳动关系,这是不是算公司解雇我们?还是算我们自动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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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8月10日 08时34分
单位单方面变更合同属于违法,你们可以不同意,若单位辞退你们,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啦
其它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6583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8-09 20:20
有权拒绝并要求经济补偿。
如单位出具辞退书的,你有权要求赔偿金。
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
回复时间: 2013-08-10 10:00
你好,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可申请劳动仲裁,并可要求经济补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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