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毕丽荣  朱建宇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有关工作内容变更

广东-广州 11-30 20:00  悬赏 0  发布者:黄智铭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三十六年,合同签订时的工作内容是售后服务,现在以减员为借口,每天还要在生产车间办公室指定地点签到,安排在仓库或公共场所搞卫生,与当时合同签订的工作岗位不吻合,可以拒绝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30 20:23
可以。
回复时间: 2013-11-30 20:28
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3-11-30 20:36
可拒绝单方变更岗位  如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公司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3-11-30 20:37
你好,可以拒绝。
回复时间: 2013-11-30 22:10
您好,可以拒绝的啊,这不合理的,去劳动局投诉或者去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12-01 17:44
你可以拒绝,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北京海淀区
北京朝阳区
广东广州
黑龙江黑河
北京西城区
河北石家庄
广东东莞
湖南长沙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潜江
人气:18898
山东 临沂
人气:249575
北京 朝阳区
人气:6193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9738
重庆 江北
人气:963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963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2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