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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赔偿责任

北京 12-12 23:09  悬赏 0  发布者:_sun 给我留言  回答:(8)
因为我的工作经验不足,有些应该抵扣的进项税发票因为工作一忙,就过了抵扣期限了,让单位今后的可以留抵冲减利润的留底金额减少了,但是对缴纳增值税当期并没有影响,这件事确实并非我主观故意,我需要赔偿吗?
因为我已经离职了,问题是在我离职以后被发现的,所以如果我要赔偿,应该怎能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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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2-12 23:17
您好,如果非你过错,不需要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3-12-13 09:01
不需要赔偿
回复时间: 2013-12-12 23:28
非故意或重大过失,不需要赔偿。
回复时间: 2013-12-13 08:56
你好,不需要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3-12-13 09:05
如果你主观上没有过错,你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3-12-13 10:06
你好,根据过错责任承担,如果你没有过错,那么不需要承担责任,建议积极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3-12-13 11:23
按实际损失赔偿。
回复时间: 2013-12-14 17:38
如果你主观上没有过错,你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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