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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提前通知续签合同

上海-浦东新区 02-17 09:19  悬赏 30  发布者:wsad80…… 给我留言  回答:(4)
你好!
我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007年11月19日至2009年2月28日。到现在公司还未通知我续签合同,我有三个问题:
1、如果到了2月28日后这份劳动合同还有效吗?
2、公司是不是需要提前30天通知我续签或者终止合同?
3、如果公司现在通知我不续签,是否需要给我赔偿?
谢谢
问题补充:
几位律师的意见不一样呀?谁的是对的呢?能否说明依据哪条法律条文?

按照高峰与李军律师的意见,如果公司提前30天通知我不续签合同,是否也要赔偿1个半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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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2-17 09:39
合同到期其效力终止,如不续签应给予二个半月的工资补偿
回复时间: 2009-02-17 09:40
以上意见分析很好,支持.
回复时间: 2009-02-17 09:56

  1、劳动合同期满自然终止。2、公司不需要提前通知你。3、公司如果通知你在原来劳动合同的条件下不续签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你1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09-02-17 10:10
无效;
不需要;
需要支付你一个半月工资的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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