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王远洋  李保忠  王为华  
该问题已关闭

男性 56岁去单位上班至今64岁还在上班,但是单位没有为其购买社保和签订劳动合同,直接导致没法补交社

重庆-渝中 06-26 10:41  悬赏 0  发布者:琦琦163 给我留言  回答:(3)
1:2006年9月在镇医院参加工作(56岁)--2010年9月(60岁)--现年64岁,还在医院上班,
2:60岁之前上班4年的工资总和是31230元左右。
3:当事人想单位补偿他的4年双倍工资和没有买社保导致没有养老金的损失,这样可以吗?还能从哪几方面做出赔偿?

当事人已经在社保局核实过了,如果当初单位在他60岁之前购买了社保,建立了账户,60岁后补交是没有问题的。

现在老年人不想做了,经过协商,单位只承认给1万5千元作为赔偿,怎么办?对方律师还说,当事人如果上述 他们也会驳回,是怎么回事?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26 10:50
1、双倍工资最多只有11个月,而且你们的情况很可能过了时效
2、因为没有买社保,你们可以投诉他们,医院最后承担的肯定远高于1.5万元的代价
3、你们的情况,最好是先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追问:

投诉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了就直接可以处理了?不需要请律师了吗?

回答:

投诉他们只是监管单位,但不一定能解决根本问题,
如果要解决根本问题,还是需要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6-26 11:32
向劳动监察投诉。
回复时间: 2014-06-26 16:58
协商无果,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离60岁退休时间已经过去差不多4年了,会不会过了申请仲裁时效,不会受理呢?有没有影响?

回答:

过了时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山东聊城
云南昆明
河北保定
黑龙江黑河
福建厦门
北京西城区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28495
湖北 襄阳
人气:439555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5462
上海 黄浦区
人气:11686
湖南 长沙
人气:544939
山东 聊城
人气:20022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5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