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吴健弘  王远洋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公司未经员工同意,已私下把工作分配给其他同事跟进,后告知工作岗位变更,算违法劳动法吗?如离职会得到赔

广东-广州 11-27 11:04  悬赏 20  发布者:PXT123…… 给我留言  回答:(3)
司未经员工同意,已私下把工作分配给其他同事跟进,后告知工作岗位变更,算违法劳动法吗?如离职会得到赔偿吗?在一个月前以口头形式与员工沟通会变更岗位,但未经员工同意并无收到相关书面通知.现在在员工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工作分配给其他同事安排,再跟员工协商?请问如果因此申请离职员工会有经济补偿吗?公司有没有违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期限已过,公司没有安排给员工续签)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1-27 11:10
您好,要看你们劳动合同中对于工作岗位的约定,若岗位约定明确,公司无权单方面调你的岗位,公司调动你的岗位,应有合法理由,要跟你协商达到一致,否则你可以不去新岗位,员工可以以公司不提供工作条件为由提出离职,若离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
若公司不提供劳动条件给你,你可以以此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一)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二)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三)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四)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且不具有上款规定的情形,劳动者超过一年未明确提出异议,后又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追问:

调整后的工作岗位工资相当,这样就不能予以经济补偿吗

回复时间: 2014-11-27 11:30
劳动合同终止,公司不与员工续签,员工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追问:

经济补偿金如何算?

回答:

从08年算,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回复时间: 2014-11-27 11:32
合同期已经过了的话可以要求未补签的双倍工资
追问:

未补签的双倍工资如何界定

回答:

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赔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注意一年的仲裁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浙江金华
江苏无锡
河北张家口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北京西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43140
广东 广州
人气:3919607
湖南 长沙
人气:542572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9234
浙江 杭州
人气:442069
河北 保定
人气:28729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517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