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宇  李晓航  
该问题已关闭

签订了3次固定期限合同劳动者还能维权吗?

河北-唐山 12-12 13:41  悬赏 0  发布者:tslihu…… 给我留言  回答:(0)
2009年12月21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第一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月1日,第一份固定期限合同期满后,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于2011年3月3日续签第二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月1日,在合同期内申请人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并且合同存续期间申请人从未提出过任何要求订立第三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申请,且在第二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被申请人提供第三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交予申请人签字,未和申请人就合同条款方面有任何协商,未告知申请人有权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申请人在不了解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情况下在第三次劳动合同上签字(签订日期为2012年12月27日)。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福州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河北石家庄
河北保定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597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262
浙江 杭州
人气:101272
福建 厦门
人气:123915
安徽 合肥
人气:282898
广东 深圳
人气:13656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9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