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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提出辞职的补偿办法

北京-朝阳区 02-11 15:53  悬赏 10  发布者:ljr_ju…… 给我留言  回答:(6)
请问:我们公司跟员工签订了用工合同,但是只签订约定金额的60%,其他40%让员工用发票报销的形式。而且合同全部由公司保管,不曾发放的员工手中。公司是否合法?如果由员工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我们?例如在职期间少缴纳的各项保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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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11 16:04
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1-02-11 16:06
补齐保险及40%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1-02-11 16:51
不合法,需要补缴保险和支付剩余工资,同时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1-02-11 16:57
单位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1-02-11 17:01
如单位没有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需要补偿,可来电咨询,汤律师电话15711062148
回复时间: 2011-02-12 09:26
不合法.但劳动者举证比较困难.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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