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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权利主张咨询

湖南-长沙 04-26 22:55  悬赏 10  发布者:cscent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现在某单位就职,自2001年进入单位已近10年,2001年到2008年每三年签署劳动合同一次,自2008年开始因岗位调整当时未确定没有签署劳动合同至今。现如今当我是否有权利主张2008年因未签署合同而拥有的双倍工资补偿?如果2008年的已过时效,是否有权利主张2009年或2010年的双倍工资?
另,我单位实行的是基本工资加岗位工资(即绩效工资)的计酬方式,08年因单位效益不佳,每月基本都是按百分比计发有岗位工资,请问我是否有权利要求单位支付差额?
因现如今,我正在主张2008年因未签署合同而拥有的双倍工资补偿,但我正常上下班,单位停发我的岗位工资,我是否有要得要求其补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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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26 22:59
既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就请求劳动局调查处理。
回复时间: 2011-04-26 23:02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诉讼维权,可委托我们办理,具体要看案情,详细情况可联系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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