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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

广东-深圳 05-24 15:27  悬赏 15  发布者:wjyzph……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上个月的十八号到新公司第一天上班,到今天也有一个多月,但是一直没有签合同。下午老板给我拿了一份合同,是自己打印的合同,而不是正规的那种劳动合同,上面有一个条款规定了违约金的问题。如果以后我辞职跳槽到其他公司,不能去和现在公司同行的或者有竞争力的公司,否则要支付违约金20万。

想问下这个合同合法吗?如果我签了合同是不是以后跳槽了就真要支付违约金?我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
还有一款规定是辞职要提前两个月,这个是不是也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呢?

还要补充一点,本协议自双方签订起生效,至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的第二年的对应日作为届满之日。竞页限制为中国境内与甲方具有相同或竞争关系的行业或领域。

经双方充分协商,乙方同意并认可,对于甲方应支付乙方离职后竞业经济赔偿金,乙方已同意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充分考虑,并再确定报酬标准时提前支付并列在各项的工资中,因次乙方离职后的赔偿金,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不少于20万
2.乙方如将商业机密泄露给第三人活使用商业机密是公司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向公司赔偿不少于本条第一款的违约金 

3.前款所述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3.1损失赔偿顺势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多少的总数乘上每件产品的利润之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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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24 16:44
都违反有关法律规定.
回复时间: 2011-05-24 15:46
您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等竞业限制条款。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与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约定,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
回复时间: 2011-05-24 15:48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能约定违约金的只有两种情形。一是对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的。二是涉及到商业秘密等保密事项的。

你单位在合同中规定辞职跳槽到其他公司,不能去和现在公司同行的或者有竞争力的公司,即近业禁止,否则要支付20万的违约金,是不合法的。除非你单位另外给你支付了商业秘密的保密费,并且还要约定保密的具体时间段。
回复时间: 2011-05-24 16:00
1、辞职只需提前一个月,你们公司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提前两个月违法,无效。
2、合同中约定的不能去和现在公司同行的或者有竞争力的公司的约定属于竞业限制约定,是合法的、有效的,违约金的约定也是合法有效地。
3、以后你跳槽不能去和现在公司同行或有竞争力的公司,去其他公司则不用支付违约金。另外,因为这种竞业限制约定限制了你的就业权,所以,单位应该支付你补偿。补偿标准由你们约定。你可以跟单位协商。
回复时间: 2011-05-24 16:18
合同是否合法看相关条款,是否有公司盖章等等
违约金你不需要理会,该条款是无效的。
回复时间: 2011-05-24 16:28
上述两条款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无法律效力。
回复时间: 2011-05-24 16:50
违反法律规定的约定,现在你可以不理睬。
如果你不想干了,提前一个书面申请,到期后离职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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