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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争议

湖南-长沙 01-30 21:32  悬赏 0  发布者:hncs 给我留言  回答:(1)
将近年终时,工作了一年的地方将我违规辞退,一年中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在当地提起了劳动仲裁,对方提交的答辩书中,有份工作交接表,里面注明我将人事档案拿走,签订这份工作交接表时当时仔细看了,里面未有人事档案本人拿走一项,后交接的同事又拿进老板办公室,在拿出来说没问题了让我签字,签完字我才发现里面多了一项人事档案(公司注明说人事档案里有我的劳动合同)本人拿走,人事档案不是本人管理,里面只有身份证复印件,我走的时候将本人复印件全部拿走,因为公司曾经拿我身份证办理了银行账户走负责人的个人公款,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我拿走了身份证复印件。请问律师,这样的问题我该怎么维护?对我不利吗?人事档案里面就代表里面一定有我的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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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31 08:52
公司的说法站不住脚的,你们公司必须得提供劳动合同的原件,否则,就摧定没签合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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