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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广东-广州 02-27 11:04  悬赏 0  发布者:golfwz…… 给我留言  回答:(6)
请教一下合同到期是否有经济补偿金,若有,补偿标准是多少?谢谢!本人是07年初进入公司,初次签订了2年合同,之后到期后又补签了一份合同,但是合同终止日期未明确,是写的项目完工为止。现在公司说项目完工了,准备3月底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我想提前咨询一下?另外,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等,有哪些是法律要求必须要保障的?因为之前大概有1-2年是没有的。期待您的答复,非常感谢!
问题补充:
1、我和公司的劳动合同明确了:公司每年多发一个月工资,作为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是不是就不能再申请经济补偿了(因为已经提前支付了)?
   2、07年至今签了3次合同,08年之后又签了两次合同,合同明确每周休息2天,但之后公司又和我签署了一份协议,写明经理级无加班费,亦无加班调休,我又不能提供考勤考勤依据(可以提供签署的部分文件复件或上班照片及证人),是否不能申请补休或者加班费?
   3、此合同是否可以理解为无期限合同?
   在公司工作了这么多年,很有感情,不想有什么不愉快,所以咨询一下,感谢大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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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27 11:26
必须交纳社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如需法律帮助或代写文书,欢迎来电咨询(外省qq咨询)。
追问:

感谢指导!

回复时间: 2012-02-27 11:27
劳动合同到期前,如果公司单方提前终止或者到期前员工要求续签而公司不同意续签的,公司都必须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的标准是从2008年1月1日起至合同到期日的实际工作年限,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另外,你提出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问题,社保是公司必须为员工购买的,住房公积金则是根据公司自身的不同发展而确定,并非法定必须的。如果公司没有为你购买社保的话,你可以提出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手续。
追问:

谢谢朱律师!
1、我和公司的劳动合同明确了:公司每年多发一个月工资,作为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是不是就不能再申请经济补偿了(因为已经提前支付了)?
2、07年至今签了3次合同,08年之后又签了两次合同,合同明确每周休息2天,但之后公司又和我签署了一份协议,写明经理级无加班费,亦无加班调休,我又不能提供考勤考勤依据(可以提供签署的部分文件复件或上班照片及证人),是否不能申请补休或者加班费?
3、此合同是否可以理解为无期限合同?
在公司工作了这么多年,很有感情,不想有什么不愉快,所以咨询一下,感谢朱律师解答!

回答: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2008年1月1日后,与用人单位连续两年签订两次劳动合同的,从第三次续签开始,应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据此规定,结合你的情况,应不属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
2、你可以向公司提出补发加班费的要求,如公司愿意支付则无问题,如公司不愿意支付,你可以考虑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对于劳动者有无加班的事实,用人单位负主要的举证责任。
3、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每年多发一个月工资与经济补偿金不同,你仍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2-02-27 11:45
如果是公司不愿意与你签订合同,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追问:

感谢解答!

回复时间: 2012-02-27 13:22
你好,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协商不成的,可向社保局投诉处理;如果公司以合同期满不续签的,可以要求支付08年后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按照1年折合1个月工资计算。
追问:

非常感谢!

回复时间: 2012-02-27 14:47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一年一个月,自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未买社保可以要求公司补缴。
追问:

谢谢解惑。

回答:

不用谢,祝你早日解决问题。

回复时间: 2012-02-28 21:23
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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