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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 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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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经济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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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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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消化空置商品房有关税费政策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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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上报已销售空置积压商品房审批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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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消化空置商品房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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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空置、空关商品住宅管理收费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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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委关于积极消化空置商品住宅加快旧区危棚简屋改造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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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委员会关于积极消化空置商品住宅加快旧区危棚简屋改造补充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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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四级地段空置商品住宅平均售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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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消化空置商品房有关税费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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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消化空置商品房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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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对消化空置商品住房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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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空置商品住房认定问题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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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消化空置商品房有关税费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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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消化空置商品房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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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化空置商品房有关税费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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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化空置商品房有关税费政策的补充通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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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消化空置商品房有关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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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空置商品房有关税费政策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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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消化空置商品房有关税费政策及其补充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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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消化空置商品房有关税费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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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消化空置商品房有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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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消化空置商品房有关税费政策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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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渝中区华安大厦积压空置商品房销售价格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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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消化空置商品房有关税费政策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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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空置商品房屋办理免征营业税程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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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消化空置商品房有关税费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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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消化空置商品房有关税费政策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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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限期办理空置商品房契税减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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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委关于认定用于危棚简屋改造空置商品住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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