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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征住房保有环节的税收是治本之策(2)
www.110.com 2010-07-30 13:27

  前几年税收调控措施收效甚微的原因是没有打中投机炒作行为的痛处。既然住房市场价格飙升的罪魁祸首是投机炒作,那么所有调控措施必须要以赶走投机炒作的人为目的,尤其是税收调控措施,必须打中投机炒作行为的痛处,即要让投机炒作的人感到无利可图,才会使他们自动离开。

  那么前几年采取的税收调控措施具备上述功能吗?当时的税收措施都是增加住房交易环节一次性缴纳的税收,而交易环节的税收完全可以转嫁给购买方承担,囤积住房者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因此,税收调控手段出台后,住房价格仍然在大量的囤积居奇、投机炒作中一路飙升,税收调控形同虚设。

  开征住房保有环节的税收,同时引导房地产投资方向,才能真正赶走投机炒作者。税收政策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让囤积住房的人付出较高的成本,至少要抵消掉他们的预期收益。那么到底有没有具备这种功能的税收调控措施呢?先来看看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成功做法。

  发达国家针对投机炒作,主要采取了两个有效措施:一是引导投资方向,即设置和规范房地产投资基金,让有意投资房地产的人通过投资基金投资于经营性房地产;二是开征住房保有环节税收,即凡占有住房者,每年必须按评估市场价值的一定比例纳税,使那些想通过囤积住房发财的人望而却步。这两项措施一疏一堵,堵疏结合,效果极佳。在发达国家的大城市基本见不到炒作住房的行为。比如在法国,占有住房者必须向政府缴纳多种与房屋有关的税,除地皮税外,还需缴纳住房税和空房税等。高税收成本使投机炒房者无利可图,所以巴黎虽然享有“世界花都”的美誉,但住房市场价格平稳。

  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看,要有效防范住房价格的暴涨暴跌,保障住房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不妨借鉴一下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一方面引导房地产投资者的正确投资方向,即建立规范的房地产投资基金,用于经营性房地产投资;另一方面尽快开征住房保有环节的税收,增加囤积住房的税收成本,从而把囤积居奇、投机炒作的人从住房市场中赶走。

  开征住房保有环节的税收,是解决“三乱”,规范政府收支的治本之策

  地方政府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即“三乱”的问题由来已久。1998年3月19日,刚刚当选的朱镕基总理曾在记者招待会上指出,财税体制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费大于税”。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下决心治理这个问题,发布了大量的政策文件。去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还在强调,要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但令人费解的是,“取消”、“降低”的命令和行动年年有,收费的种类和标准却年年增、年年乱,形成“国家税负轻而百姓负担重”的奇怪现象。目前不少地方还采取赞助、捐款等形式向企业收费,无任何文件,难以对其进行依法查处。许多地方政府还纷纷将“卖地”收入作为重要财源。正因为如此,地方政府被越来越多地指责为房地产价格飙升的重要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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