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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检查出口货物退(免)税中避税问题(3)
www.110.com 2010-07-30 15:51

  销售金额×税率≥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应退税款=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税率<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应退税额=销项税额×税率

  结转下期抵扣进项税额=当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应退税额

  销项税额是指按出口货物离岸价和外汇牌价计算的人民币金额。税率是指计算该项货物退税的税率。

  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特准退税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

  进项税额=[普通发票所列(含增值税的)销售金额]÷(1+征收率)×退税率

  其他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依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的增值税税额计算确定。

  外贸企业出口和代理出口货物的应退消费税税款,凡属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货物应依外贸企业从工厂购进货物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计算。凡属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货物应依货物购进和报送出口的数量计算。其计算退税的公式为:

  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出口数量)×税率(单位税额)

  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的消费税应税货物,依据其实际出口数量免征。

  出口货物的销售金额、进项金额及税额明显偏高而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拒绝办理退税或免税。

  企业应将不同税率的货物分开核算和申报,凡划分不清适用税率的,一律从低适用税率计算。

  对出口退税税额计算的检查,首先要检查企业应退税额计算的正确性。检查时,可把企业的产成品明细账与销售明细账,核对企业存货发出计价的是否正确。对于采用加权平均进价法核算的企业,注意商品销售成本账户借方金额,看其是否与存货发出明细账的产成品结转成本相核对,以确定企业是否同一计价基础上核算存货成本,从而确定出口货物所适用计价方法的正确性。其次是检查企业在出口商品明细账中有无设境内销售专户记载收取外汇销售给国内的出口商品,而在计算退税时是否把这部分金额剔除。三是重新复核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特准退税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的正确性。并注意购进货物的出口是否属于特准退税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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