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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税务开业登记
www.110.com 2010-07-30 15:00

  税务登记,是我国税收管理中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对广大纳税人来说,办理税务事项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接受登记管理。这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基本前提,也是纳税人合法经营的主要标志。同时,只有履行了登记手续,才能得到税务机关的管理服务,享受税收优惠,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所以,了解税务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熟悉掌握办理税务登记的程序和手续,对纳税人来说是十分必要的。

  一、办理税务登记的对象和期限

  1、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承包和租赁的,实行自负盈亏的生产经营者也应办理税务登记。

  2、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以及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的外,应当自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成为纳税义务人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二、税务登记的种类

  税务登记分为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停、复业登记、注销登记等。

  三、税务登记证的主要内容

  税务登记证件应当载明:纳税人名称、统一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详细地址、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主营、兼营)、经营期限和证件有效期限等。

  四、开业税务登记的办理程序

  1、申请。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首先应当到主管税务机关或指定的税务登记办理处,填报《申请税务登记报告书》,并相应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银行帐号证明;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纳税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五)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六)住所、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七)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2、受理。税务机关收到业户申请报告和有关证件资料后,应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纳税人,按其登记的种类,发放税务登记表或注册税务登记表和纳税人税种登记表,纳税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述表格。

  3、核准。对纳税人填报的登记表格、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税务登记证或注册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并分税种填制税种登记表,确定纳税人所适用的税种、税目、税率、报缴税款的期限和征收方式和缴库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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