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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状告保险公司电话推销案一审原告胜诉
www.110.com 2010-07-23 14:32

    中国法院网讯   由于不堪忍受保险业务员电话骚扰,今年7月,月球大使馆CEO李捷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电话费7.08元及精神损失10000元。12月18日,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李捷电话费6.63元。至此,全国首例电话推销引发的诉讼终于有了结论。

    李捷起诉称,2006年4月间,被告的业务员多次拨打我的手机向他推销汽车保险,在告知汽车已出售他人的情况下,仍三番五次拨打其电话。在此之前,他与被告无任何生意往来。他认为没有义务为被告的广告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埋单,被告故意推销行为侵犯了他的财产权,干扰了他的工作和生活,故要求被告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话费损失7.08元及精神损失费10000元。

    庭审中,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辩称:原告主张139××××3168的手机话费损失,但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该手机是案外人北京小秘书电子集团名下手机,原告不具备起诉的主体资格;原告所述拨打其手机的电话52××××67的电话不是我公司名下的电话,且原告不能证明通话的内容;原告提供的传真也不能证明是我公司发给原告的。故我公司不存在侵害原告的行为,也从未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原告与我公司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关系,属恶意诉讼,有炒作之嫌,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号码为139××××3168的手机原为北京小秘书电子集团名下登记的手机号码,1999年12月29日,北京小秘书电子集团更名为北京小秘书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原告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139××××3168手机号码一直由原告使用,后该手机号码过户至原告名下,话费由原告交纳。2005年4月17日09:41:00、4月18 日15:24:20、4月19日10:42:53、4月21日09:15:56、4月24日10:18:36、4月24日18:37:24、4月26日 12:01:02、4月29日11:30:42、5月7日12:56:38、5月7日13:04:33,139××××3168手机先后十次被01052 ××××67座机呼叫,共产生话费6.63元。同时原告提交五页抬头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的保险广告及宣传资料的传真件,上述传真件上列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的联系人为成某,办公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某号,其中一部联系电话为0105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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