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服务生误闯女更衣室引起的法律问题(3)
www.110.com 2010-07-23 14:32
轻慢行为对原告的精神伤害。因此,尽管本案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四种法定情形的范围,但用精神损害赔偿去救济原告受到的精神损害,与立法本意并无相悖。
- 上一篇:损害赔偿案件
- 下一篇:该案系共同侵权还是多因一果
相关文章
-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法律问题探析
-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法律问题探析
- ·我国电信服务的若干法律问题
- ·基础电讯服务贸易的几个法律问题
- ·中国电信服务的若干法律问题
- ·电信服务合同规制的若干法律问题
- ·消费者受到第三者非法侵害服务者责任法律问题
- ·关于对诉前停止侵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
- ·山寨苹果机RussianMac再次出现 称没有法律问题
- ·再谈卡拉OK涉及的著作权法律问题
- ·劳动争议中社会保险若干疑难法律问题研究
- ·土地征收与征用法律问题辨析
- ·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中两个法律问题的
- ·目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的相关法律问题
- ·员工在孕期被解雇涉及的法律问题
- ·有关涉外离婚的法律问题
- ·涉台婚姻家庭法律问题
- ·浅论离婚损害赔偿的有关法律问题
- ·有关家庭暴力的法律问题
- ·同居关系法律问题探讨(3)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