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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及其法律保护(6)
www.110.com 2010-07-26 12:33



  3、寻求律师帮助:

  上述解决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法绝大多数情况下要聘请熟练掌握中国法律和司法程序的中国律师提供法律帮助,除非债权债务纠纷的数额只是几千元人民币或当事人不想减少诉讼成本。在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况下,法律规定必须聘请中国的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也只有中国的律师对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债权债务纠纷的处理和解决可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十一、劳资纠纷的解决

  1、劳资纠纷的产生及其主要类型:

  虽然在外商投资企业法中没有专门规定有关劳资纠纷的产生及其解决方法的问题,但在外商投资企业的商务实践中产生此种纠纷并寻求解决的方法却是不可避免的。企业方(资方)与劳动方(劳方)由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或其他权益的争议,很自然的就会产生劳资双方权利义务的纠纷。纠纷的类型主要表现为:(一)工资、福利、待遇、培训、劳动保护、社会保险;(二)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职工辞职、自动离职;(三)因履行劳动合同等发生的争议。

  2、法律解决途径:

  劳资双方一旦发生纠纷,解决的途径主要有:(一)劳资双方自行协商,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和解。(二)当事人可以申请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或申请律师调解。(三)劳资纠纷双方或任何一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代理仲裁。(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寻求律师帮助:

  在劳资双方发生纠纷尤其是较为重大或复杂的纠纷时,聘请律师主持调解或代理仲裁或诉讼是非常必要的。那样,律师可以帮助纠纷双方或一方寻找合理、有效、省时的方法解决纠纷,减少纠纷当事人不必要的精神负担,减低诉讼费用。针对纠纷的不同类型,律师可依据法律和工作经验选择调解、仲裁还是诉讼的方式,帮助当事人在最佳状态下圆满解决纠纷。

  十二、外商的出资

  1、外商出资的方式和期限:

  A、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企业各方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外国合营者出资的货币,按缴款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或套算成约定的外币。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机器设备或其他物料,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一)为合营企业生产所必不可少;(二)中国不能生产,或虽能生产但价格高或在技术性能和供应时间上不能保证需要;(三)作价不得高于同类机器设备或其他物料当时国际市场价格。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生产中国急需的新产品或出口适销产品;(二)能显著改进现有产品的性能、质量,提高生产效率;(三)能显著节约原材料、燃料、动力。合营各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请各自的出资额。逾期未缴或未缴清的,应按合同规定支付迟延利息或赔偿损失。可见,外国合营者作为投资的技术和设备,必须确实是适合我国需要的先进技术和设备。如有意以落后的技术和设备进行欺骗,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B、对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或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合作各方应当以自有的财产或财产权利作为投资或合作条件,对该投资或合作条件不得设置抵押权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合作各方应当根据合作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提供合作条件的期限。合作各方没有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提供合作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限期履行;限期届满仍未履行的,审查批准机关应当撤销合作企业的批准证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吊销合作企业的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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