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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提案权制度研究(2)
www.110.com 2010-07-26 10:53



  2.股东提案权是保障小股东权益、实现公司制衡的必要手段

  公司作为一种社团性经济组织,必须在贯彻公司大股东规则的前提下有效地保护好公司小股东的利益,不允许在公司内部出现大股东欺诈、压制和排挤小股东的现象,否则,公司小股东的权益就会遭受严重的损害。无论是从公司法提供法律保护的经济上的或者法律上的合理性来看,公司法对小股东的保护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平衡公司法各种利益主体间的利害关系,确保公司组织的稳定、健康和持续发展。股东提案权在确保资本多数决原则的前提下,赋予公司小股东对公司事务的参与权,使小股东能够在股东大会上发表自己的意见,向大股东和董事会表达对于公司管理的观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对小股东权益的保护。股东通过股东提案权的行使,有机会参与公司业务的经营决策,调和股东和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董事会专权。6这样就确保了公司内部权利的分享和制衡,有利于公司组织的稳定。

  3.股东提案权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必然要求

  股东大会议案的提出往往决定了股东大会审议和决议的内容。因此,议案提出权是公司治理结构中非常重要的问题,直接反映出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完善。一般来讲董事会作为公司执行机关,股东大会的议案多数由它提出。但是,作为公司出资人的股东可否或怎样提出议案是判断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完善的最终标准,反映出公司内部是否存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监事会的监督、制约功能,公司管理人员是否尊重股东的正当、合法权利。

  (二)股东提案权的现实意义

  赋予股东提案权,对于促进公司民主,预防资本多数决之滥用,保护广大小股东的利益贡献匪浅。资本多数决原则是股份有限公司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根据该原则,股东具有的表决力与其所持股份成正比,股东持股愈多,表决力愈大,法律正是将股东大会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的意思视为公司的意思,而且多数派股东的意思对少数派股东产生拘束力。7资本多数决基于风险与权利相一致的原理,有其历史必然性及现实合理性,但是该原则也有被滥用的危险。如多数派股东为实现自己或第三人的某种利益,损害或限制其他股东利益或者公司利益,而行使其表决权或运用其基于多数派股东之资格所具有的影响力。表现在股东大会中,多数派股东利用其控制力和由其选举的董事会决定股东大会议程及议题,使小股东失去在股东大会发表意见或者提出议案的机会,无疑就会使股东大会趋于形式化。而股东提案权的引入,就给予了小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发表自己对于公司管理意见的机会,从而减少因控制股东或董事会垄断有关经营意思决定的主导权而产生的弊端。

  三 股东提案权之具体内容

  股东提案权是指符合一定资格的股东,有权提出符合形式要件的提案,刊载于公司寄交给各股东的委托书征求资料之中,作为各股东行使投票权时的参考以平衡经营者与股东之间落实企业民主之精神,维护投票权的公平行使。8股东提案权的行使能保护少数股东和公司利益之间的平衡,而股东提案权条件的规定,也能有效地防止少数股东凭该权利干扰公司的管理。并且从公司制度发展看,限定股东会决议事项的范围及赋予董事会经营权,似为立法之趋势,及适应大型公司股权分散、股东人数众多不得不然的结果。因此,各国立法在赋予股东一定的提案权的同时,均对其提案权予以适当的限制,以免无谓的提案反而使公司苦于应对,影响公司的效率及稳定性。下面主要介绍各国在提案权方面的规定,以期为我所用。

  (一)提案股东的要件

  1.保有股份数

  股东提案权是少数股东权,从各国关于股东提案权的行使要求来看,均要求持有已发行股份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东才能行使这一权利,各国规定的持股要件有两种方式:一为比例性标准,二为绝对性标准。美日德采用的是比例性标准和绝对数标准相结合(日本商法典:223),9法国只有比例性标准5%的规定(法国商事公司法:1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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