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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飞涨 2007年南京离婚房产纠纷案爆增3倍(2)
www.110.com 2010-07-07 09:35

 

  案例三:

  离婚了,住房补贴也要分

  离婚时,不但房子的产权、居住权是香饽饽,就连住房补贴也成了争夺的对象。胡军在南京一家国有单位上班,单位给他和妻子提供了一套住房,两人享有居住权。

  不久后,这对夫妇就因性格不和协议离婚,两人都搬出了这套住房。按照单位规定,如果不需要单位提供住房,就可以分到不菲的住房补贴。胡军拿到了近10万元的补贴,这件事情给前妻陈燕知道了。

  “住房补贴应分给我一半。”陈燕找上了门。而胡军坚决不同意,“我这钱是离婚后,单位发给我的,属于我个人的财产。”

  眼看协商不成,陈燕将前夫胡军告到了白下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住房补贴是以退回房产使用权为前提,而使用权在离婚前属夫妻共同所有,故住房补贴属夫妻共有财产。最终,陈燕拿到了一半的住房补贴。

  数据:

  离婚财产纠纷案爆增340%

  对于夫妻离婚案件中,财产纠纷尤其是的大量出现,南京市白下区法院民一庭王法官表示:“2007年南京房价飞涨,使很多夫妻固定财产飞速增值,纠纷随之而出。”法院对此进行了专门的调研。调研数据显示,2007年离婚财产纠纷案共计22件,相比2006年翻了三番多,同比增长率竟然达到了340%,其中几乎件件涉及到房产纠纷。

  “这个增幅前所未有。”法官表示,房价有涨有跌,但夫妻还应以感情为重。如果真是闹得非离不可,离婚协议应该尽可能详细、周全,婚姻存续时买房子等大件财产时应有所约定,尤其是涉及孩子的那部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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