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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关系与社会不和谐
www.110.com 2010-08-05 14:27

  中共16届六中全会《决定》要求通过“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并在促进就业、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公共管理和健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制度等多角度上,对实现这一重大社会和谐的战略任务提供了多角度的政策性支持。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历次中央全会的《决定》中,这是一个空前的新现象,凝聚了多年来中央对于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极大关注,以及在这方面积累的各种经验。这个<决定》的诸多内容,本身也是对于市场原教旨主义“改革”的拒绝。

  因为,这毕竟是涉及中国总数约为7.2亿的普通劳动者现在与未来的生活状况,特别是这个极其巨大的劳动阶层与约四千多万个大大小小雇主的关系的问题。应该说,“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协调社会各阶层关系的战略支点,是建立改善收入分配状况最广泛、最坚贵的战略基础,是国家社会政策的重点,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大战略任务。任何离开了这种理性的政策选择,而又说要改善中国收入分配状况的议论都是舍本求末的奢谈。

  自工业革命以来的经验表明,在市场体制下的经济增长历程中,无论是以私有制还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国家,无论是在私有制部门还是在公有制部门,一方面形成了劳动力市场,另外一方面却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劳资关系协调机制,要改善和提高雇员的劳动权益保障水平,要在总体上改进一个社会的收入分配制度是无从想象的。

  在发展的转轨国家中,所谓依靠资本“自发提高”雇员的收入和仅依靠二、三次分配来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是缺乏实质性作用的。大国印度的医疗制度比较有利于穷人,教育制度也有善可陈,但是贫富分化严重。一些拉美国家也是实例。

  在发达的传统市场经济国家中,随着新自由主义政策的传播和全球化的进展,虽然“国家与市场的同步增长”机制仍然在作用,已经遭到威胁和侵蚀的“福利国家制度”仍然存在,但是,在初次分配领域中,资本势力猛增,劳资关系协调机制受到冲击的既成事实,已经成为社会分化,不平等现象日益严重的加速器。在欧、美、日和台湾地区,贫富分化中已经出现了以雇员为主体的中产阶级“土崩瓦解”的现象,一所谓资本社会最重要的“社会稳定器”已然嘁哩喀喳,出现了严重的故障,前景堪忧。西方主流、非主流经济学的收入分配理论已经受到实践的严重质疑。理论和政策需要创新。在这种十分明朗的局面下,中国对各种打扮的“洋教条”要有所警惕,不要盲目地“邯郸学步”,自废武功。

  在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短短20多年中,劳资关系协调机制也仅仅处于“初步形成”的水平,并不完备,以致当前“劳动关系中的矛盾日益突出”,“分配秩序不规范的矛盾日益尖锐”,“劳动争议继续呈大幅度上升趋势,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理工作仍将面临相当大的压力”,一这既是公共治理存在缺失和公民社会缺乏自我调整机制的表现,也是多年来收入分配和相关社会问题日渐尖锐化,劳资两大阶层的矛盾日渐增多、增强的一个重要原因。劳资关系涉及总数7.6亿的普通劳动者和雇主,这个巨大的社会矛盾“日益突出”,是当今中国社会最大的不和谐。中央提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有针对性的重大政策,不是凭空提出来的宣传口号。

  目前,从我国就业结构的角度看,在积极扩大就业的同时,“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和改进初次分配中的相关制度,要以非国有部门为重点(国有部门的问题也不能忽视)。要制定完备的方案和日程表,着力完善劳资关系协调机制。

  同时,也要认真梳理围绕这个问题(包括与其一体化的分配制度)而提出的各种理论观点。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要直面私权、市场对收入分配的负面影响,不要过分夸大公共服务的作用,要探索辩证施治之道,直奔建设和谐社会的主题。

  一、就业结构及走势:非国有单位为主,底线在哪?

  非国有单位已经成为就业的主渠道。 2005年已经有3.8亿人在非国有法人单位(包括乡镇企业、乡村私营企业)和城镇个体经济中就业。未来几年中,非国有单位的就业人员有可能进一步大幅增加。下面是几组有关数据:

  就非农产业而言,非国有单位已经是就业和新增就业的主体部门。国有单位的就业人数不断萎缩。2005年城镇单位和个体就业人员为27331万。其中,国有单位就业人员为6488万人,占比为23.7%。如果减去国有单位就业人员中的公务员约600万人和事业单位约2900万人,其中的国有产业单位职工约为2988万人。

  1 996-2005年,国有单位就业人员减少了4756万人,十年中年均减少475.6万人。相反,同期非国有单位的就业人员增加了12165万人,十年中年均增加1216.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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