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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国有资产产权变动时必(2)
www.110.com 2010-08-05 15:19

>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接到有关单位报送的要求确认资产评估结果报告等资料后,应组织审核、验证、协商,确认资产评估价值,并向有关单位下达确认通知书。

  六、被评估的占用单位接到资产评估价值确认通知书或裁定通知书后,由根据资产评估目的和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进行帐务处理。

  对兼并、出售国有企业,按管辖权属由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以经确认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底价。

  七、国家确认下述资产评估方法:

  (一)收益现值法,即按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能力和平均资金利润率,计算出资产的现值,并以此确定重估价值。

  (二)重置成本法,即根据估价时该项固定资产在全新情况下的市场价格或重置成本,减去按重置成本计算的已使用年限的累积折旧额,考虑资产功能变化等因素,确定重估价值。

  用重置成本法对流动资产中的原材料、在制品、协作件、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和其他资产评估时,应根据该项资产现行市场价格、购置费用、产品完工程度、损耗等因素确定重估价值。

  (三)现行市价法,即参照市场上同一的或类似的资产交易价格,确定重估价值。

  (四)清算价格法,即按企业破产清算时其资产可变现的价值,确定重估价值。

  (五)其他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规定的评估方法。

  八、对流动资产中的现金、银行存款,直接以帐面价值确定重估价值。

  对流动资产中的应收款,应依据帐面价值,考虑呆帐损失等因素,确定重估价值。

  对有价证券的评估,按市场价格确定重估价值;没有市场价格的,依据票面价值、预期收益等因素确定重估价值。

  占用单位外购的无形资产,按购入成本及该项资产具有的获利能力,确定重估价值,占用单位自创或自身拥有的无形资产,按自创时所耗费的实际成本及具有的获利能力,确定重估价值;占用单位自创或自身拥有的未单独计算成本的无形资产,按该项资产具有的获利能力,确定重估价值。

  九、资产评估所需费用,凡有产权转让收入的,在产权转让收入中扣除;无产权转让收入的或实行租赁、联营、股份经营、以及中外合资、合作经营所进行的资产评估,资产评估费用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

  十、各省、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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