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司并购 > 审计评估 >
杭州市拱墅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5)
www.110.com 2010-08-05 15:19

条 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可区别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可依法给予处罚。

  第二十二条 审计人员在审计期间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泄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被审计单位对区审计局作出的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被审计单位对区审计局作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请区政府裁决,区政府的裁决为最终决定。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区审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拱政发〔2003〕16号文件同时废止。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