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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惊现“阴阳合同” 谨防开发商逃避责任(2)
www.110.com 2010-07-06 10:12

  徐律师最后提醒购房者,商品房买卖过程中防范“阴阳合同”的唯一方法就是使用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即采用2000年9月13日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如果开发商采用自拟的文本,可以根据建设部通知规定要求开发商采用示范文本,或者请律师帮助把关。

  相关链接开发商不使用示范文本不违法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第二款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的主要内容共13项。而在2000年9月13日国家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约定的合同条款共25项。

  从性质上讲,《办法》是建设部颁布的规章,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具有部门规章的约束力,属强制性规范,而《文本》是政府主管部门为规范商品房买卖行为,保护购房小业主的合法权益而制订的引导示范合同文本,属任意性规范。所以,开发商不签订《文本》并不违法,只能认为开发商没有按照行政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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