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9日上午8时许,蒋立正在医院上班,三名便衣警察来到医院,问清楚蒋立的身份等情况后将其带走。当天,蒋被押回到秭归,随即被警方以“涉嫌非法行医罪”刑事拘留,羁押到秭归县看守所。
焦点:是否非法行医?
2009年2月23日,经秭归县检察院批准,蒋立被逮捕。6个月后,蒋立被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公诉书中认为,2004年10月30日“蒋立诊所”执业许可证到期后,蒋立没有按规定审验,也一直没有停业。蒋在明知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过期的情况下,仍然擅自进行医疗诊治活动,并致一人死亡严重后果,应当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死者杨守红妻女作为附带民事原告人,共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蒋立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12万余元。
在法庭上,对于蒋立是否非法行医,控辩双方进行了激烈辩论。
崔华伯、刘昆,湖北诚业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蒋立的辩护律师,两位律师在庭上坚持认为,蒋立不是非法行医,也不构成犯罪。辩护人认为,蒋立开办的“蒋立诊所”是否被吊销或者注销必须以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为依据。而在本案案发时,蒋立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处于换证校验阶段。
律师援引了本报2005年5月6日的报道作为证据。归州镇卫生院负责人当年在案发后向本报记者表示,按照县卫生局的统一部署,他们正在对所有个体诊所按照甲等标准进行整改,将校验换证日期延迟到当年10月。也就是说案发时,蒋立正处于换证期。因此,在法律上认定蒋立非法行医的主体证据并不充分。
焦点:致命乌头碱从哪里来?
百度百科显示,乌头碱,英文名为Aconi-tine,是存在于川乌、草乌、附子等植物中的主要有毒成分。口服纯乌头碱0.2mg即可中毒,3—5mg可致死。民间常用草乌、川乌等植物来炮制药酒。
公诉机关的证据显示,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从死者杨守红服用的中药液中检测出乌头碱,尸检报告也显示,杨系口服中药致乌头碱中毒死亡。
蒋立的辩护律师对杨的死亡原因并不反对,但是认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杨的死亡与蒋立的行为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因为没有证据证实是蒋立施用了“乌头碱”这味中药。律师说,这一点不管是从处方还是从清理的药柜里面都没有发现“乌头碱”,也就是说蒋立的诊治行为并不是杨死亡的直接原因。
- 上一篇:男子入狱2年后奔波19年终改判
- 下一篇:男子蒙冤44年提百万国家赔偿案例
相关文章
- ·医生两次看漏诊 患者两年后还要再一挨刀
- ·卫生部新规明起实施:实习医生接诊需患者同意
- ·天津走穴医生连“伤”2名患者 被降职降级(图)
- ·医生解释为何国内医院不允许患者带走病历
- ·医生手术失误 患者被迫切肾
- ·患者家长嫌女医生态度差 一怒挥拳将其打昏
- ·元旦起实习医生看病需先告知患者 不能独立诊疗
- ·北京卫生局称患者给医生送红包不属商业贿赂
- ·河南法院:赵作海无罪释放日定为“错案警示日”
- ·河北版赵作海被关15年后无罪释放 索赔7年无果
- ·梁丽无罪释放 律师欲申请国家赔偿
- ·妻子为保丈夫无罪释放 违法妨碍作证被起诉
- ·赵恒东无罪释放案
- ·医院外请医生 患者可对费用说"不"
- ·搜寻新证据将无罪变成铁案-无罪释放
- ·两法官超期羁押无罪释放 国家赔偿4年不得
- ·银行高管被关6年无罪释放 提出百万国家赔偿
- ·前华夏银行高管无罪释放后索国家赔偿百万
- ·千万富翁被关一年多后无罪释放 将申请国家赔偿
- ·村民被关押854天无罪释放 获国家赔偿7.9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