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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环境侵权的弱者保护(6)
www.110.com 2010-08-02 17:17

  其次、传统的侵权行为理论强调事后救济,而忽略了事前预防。在环境侵权中,由于其发生的继续性和技术性等特性,且一旦发现损害巨大,使得法律应强调环境侵权的预防功能,赋予极易成为环境污染受害人的一般民众更为宽松的诉讼条件。

  最后,传统的侵权所侵害的是财产和人身利益,而环境侵权还包括环境利益,这是传统侵权所保护的财产和人身利益所不能涵盖的。从环境侵权弱者利益的保护的角度,应当将环境权私法化,使之成为一项具体的权利。环境侵权弱者保护的提出,对于革新传统侵权行为理论,创新环境侵权制度将具有指导意义。

  注释:

  [1]参见刘建辉著。环境法价值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第12-14页。

  [2] 李艳芳。论环境法的本质 [J].法学家,1999,(5)。

  [3] 同[1],第14页。

  [4] 齐树洁、林建文。环境纠纷解决机制研究[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5.第108页。

  [5] 杨立新。类型侵权行为法研究[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第798页。

  [6] 参见陈冬。严格的起诉资格规则—以鲁坚案为中心析美国环境公民诉[J] .环境资源法论丛,2004,(4)。第146-163页。

  [7] 吕忠梅。超越与保守:可持续发展视野下的环境法创新 [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第391页。

  [8] 同[7],第392页。

  [9] 张丽君。 《论个人环境权》[J].环境资源法论丛,2006,(3)。第72页。

  [9]同[5],第798页。

  [10] 同[4],第108页。

  [11] 吕忠梅。环境法新视野 [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第22页。

  参考文献:

  [1]刘建辉著。环境法价值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2] 李艳芳。论环境法的本质 [J].法学家,1999,(5)。

  [3] 齐树洁、林建文。环境纠纷解决机制研究[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5.

  [4] 杨立新。类型侵权行为法研究[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

  [5]陈冬。严格的起诉资格规则—以鲁坚案为中心析美国环境公民诉讼 [J] .环境资源法论丛,2004,(4)。

  [6] 吕忠梅。超越与保守:可持续发展视野下的环境法创新 [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7] 张丽君。 《论个人环境权》[J].环境资源法论丛,2006,(3)。

  [8]吕忠梅。环境法新视野 [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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