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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绿色社会责任(10)
www.110.com 2010-08-02 17:17

  只要全社会树立公司企业应当承担保护环境的绿色社会责任理念,在《公司法》总则中确立公司社会责任的原则性条款,依据现有的法律规定完全能够处理公司的相关行为。

  (二)实施措施

  国内、国际经济环境的重大变化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过去,我国实行的“高资本投入、高资源消耗、高污染排放”的经济发展模式,造成了资金、能源的巨大浪费,付出了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高昂代价。现阶段,政府依靠经济杠杆与市场机制实现环保成本内在化,推行绿色税收、排污权交易等制度,促使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工艺、推行清洁生产。在国际贸易领域,发达国家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实力和较高的科技水平,制定严于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法规与环保标准,由此产生了绿色壁垒,给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产品进入国际市场设置了重重障碍。为增强环境竞争力,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公司必须树立承担绿色社会责任的理念,平衡协调股东利益与环境公益的关系,在经济发展上转变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型发展模式,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环保时代的公司应当生产上同国际上ISO14000,环境标志、绿色产品、清洁生产等要求接轨,进行生产经营管理机制的创新,实施绿色发展战略,生产出适销对路的绿色个性化产品。在市场竞争策略定位上,企业应清楚未来消费者关注的不仅仅是产品的质量和价格,同样关注产品的环保水平,政府、用户和公众将优先购买符合环境要求的产品;在经营战略创立上,不仅要考虑到企业的利益、消费者的需求,还要考虑到公共利益及其对环境的影响;在经营行为对策上,企业切实要将环境保护、自我环境管理自愿纳入企业的决策要素之中,将新产品开发、设计、包装、使用服务等环节都纳入保护人类健康、生态安全的轨道;在利益价值追求上,不仅要谋求经济效益的最优化,而且要谋求经济利益与环境利益的最佳结合,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协同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目标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目标的一致化。

  实践中公司实施的经营管理的新措施应当包括:建立和维持适当的环境管理系统;重视成本、商誉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强与社会的交流;在决策过程中评估并陈述可以预见的企业的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可能对环境、人体健康与安全造成的影响,其范围应当涉及企业的整个生命周期;从科学和技术的角度来理解对环境或人体健康与安全可能造成的损害并及时采取措施降低损失;制定应急计划针对经营行为对环境造成的破坏;提高公司的环境保护业绩;对雇员提供教育和培训;促进环境公共政策的发展等。[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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