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环境保护法 > 环境监督管理 > 自然生态系统保护 >
儒家和合思想与自然生态的保护(3)
www.110.com 2010-08-02 16:39

  个步骤来认识天人合一的规律,从而达到“穷天人之际”的目的,认识天人合一的目的是为了社会的致用。

  第二,天人感应是儒家天人和合思想的一个方面。感者,交互作用;应者,由于交互作用的结果而作出的反应或回答。《国语·越语》说:“人事至矣,天不应也,王姑待之;天应至矣,人事未尽,王姑待之”。到了汉代,董仲舒大讲天人感应之说,他提出了“同类相动”的理论作为天人感应的理论依据。所谓“同类相动”是指某些自然对人体产生的某些反应。如“天将阴雨,人之病故为之先动,是阴相而起也。天将欲阴雨,又使人欲睡卧者,阴气也。有忧亦使人卧者,是阴相求也;有喜者,使人不欲卧者,是阳相索也。”(12)自然界的变化,如太阳的活动、月亮的盈虚、气候的变化、地磁场以及土壤的化学成分都必然会对人体产生影响。董仲舒把这种同类相动的现象推广到天人关系上去,他指出:“观天人相与之际,甚可畏也!国家将有失道之败,乃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以此见天心之仁爱人君而欲止其乱也,自非大亡道世者,天尽欲扶持而全安之。”(13)董仲舒强调,国家的统治者的政令、立法以及一切行为都必须要以天心之仁爱为准则,否则就要受到天的惩罚。人生活在世界中,人和自然万物必然是处在交互作用之中的,人依赖于自然而生存,人为了生存而运用自然和征服自然,而自然受到运用、改造之后它也要反作用于人类。当这种作用与反作用处在和谐状态时,自然生态保持着平衡状态。天与人总是处在这样的交互作用中的,所以,儒家的天人感应论虽然包含有迷信的成份,其中含有如果违背天道自然的规律之后,必然要受到恁罚的思想,在这些思想中含有科学思想的成份。从生态学的角度看,天人感应学说,是有其合理因素的,不可全盘否定。今天,我们应该批判其中的迷信成份,改选和发展其中的科学成份,用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将是十分有益的。

  第三,与天地参的理论。儒家认为:人与天、地并列为三,即人与天、地处于平等的地位,人并不是驾凌于自然之上的统治者或控制者。《周易》的八卦是由代表天、地、人三才的爻画所构成的,上为天,中为人,下为地。人与天、地并列,它们之间遵循着共同的规律,即阴阳对待和变化的规律。《中庸》指出:“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因为天地之性与人之性有异亦有相同之处,它们都是秉受天地之气而生而成。朱熹认为,人和物有共同性的一面,他指出:“性者,人之所得于天之理也;生者,人之所得于天之气也。人物之生,莫不有是性,亦莫不有是气。然以气言之,知觉运动,人与物莫不异也”(14)。这一切说明,人并不是超自然的独立于自然之外存在怪物,而是与自然和谐同一的,人与自然界的相异处,它而只不过是自然界的灵物而已。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推荐文章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