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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第一部法律《婚姻法》:同意离婚自由
www.110.com 2010-06-30 10:32

解放前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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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成立才半年多,第一部法律《》就颁布实施了。为何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拿出这么一部法律?几番周折后,我找到了罗琼。她是原中央妇委委员、当时参与起草《婚姻法》的成员之一。在我的要求下,她打开了记忆的闸门……


  少奇同志布置新任务


  1948年9月,解放战争进入了全面战略反攻阶段。此时,中央妇委召开了一次解放区妇女工作会议。会议期间的一天傍晚,邓颖超对妇委会的同志们说:“少奇同志让咱们过去一趟,要布置新的任务。”


  从东柏坡到西柏坡也就二三里地,转眼间就到了。刘少奇与王光美刚刚结婚不久,住在两间土墙瓦顶房里。刘少奇热情地把她们迎进屋里,请她们吃花生和红枣。在询问了会议情况后,刘少奇说:“再有一年左右时间,我们就能从根本上打倒国民党反动统治,建立起一个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新中国成立后,我们这么个五亿多人口的大国,没有一部婚姻法岂不乱套了?这个任务交给你们中央妇委,你们马上着手,先做些准备工作。”


   推倒重起好几次


  解放区妇女工作会议结束后,中央妇委立即成立了婚姻法起草小组。由邓颖超主持,成员有帅孟奇、杨之华、康克清、李培之、罗琼、王汝琪。中央妇委借用了东柏坡老乡两个小院,前院两间土屋,办公用;几位大姐和工作人员,住后院两间土屋。


  起草小组成员中,真正学过法律的只有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律系的王汝琪。她们首先派出工作组对婚姻问题进行专题调查。调查表明,当时在已解放的地区,婚姻案件占民事案件的比例很高。


  邓颖超说,土改在改正成分时,有些农村拿“破鞋”作为帽子加在一些妇女的身上,或者拿“破鞋”作借口剥夺她们应得的土地权。比如有一个不大的村子,就有80多个妇女被划为“破鞋”,加上这个帽子剥夺了她们应得的权利,甚至连她们的婚姻自由、选举权被选举权都被剥夺。可怕的是,我们的一些干部在这个问题上也不加以区别。究竟什么样的叫“破鞋”呢?只有专门以卖淫为生活来源的少数妇女,才能称为“破鞋”。至于在农村中,贫雇农娶不起老婆,靠上一个女人;有的妇女守寡多年,靠上一个男人帮助干活,这些都应加以具体的区分。


  有些同志谈到,一些地方在土改中干涉婚姻自由,甚至命令所有寡妇一定要嫁贫雇农光棍,把地富妇女当成胜利果实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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