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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互联网的商标注册(3)
www.110.com 2010-08-24 13:18

  三、互联网商标的形式选择

  现在互联网企业的商标大多数是从公司名称或域名衍生出来的。一类互联网商标就像传统的商品或服务商标,它与传统的商标形式相似,通常由文字或图形组成,如“YAHOO”、“AMAZON”等。另一类是在传统的商标后加上“。COM”,同时对“COM”放弃专用权保护。后一种商标可直接反映互联网公司的特点,使人一看就知道是网络公司的商标,较好地区别于传统的商标。目前,一些国内外著名的互联网公司除了申请注册第一类商标外,也都在尝试申请第二类商标。尽管上述“。COM”通常要放弃专用保护权,商标的保护范围变化不大。但是,后一种商标作为互联网商标特有的风格,笔者也建议国内互联网公司可以尝试申请注册。

  以上观点是本人多年在代理国内外互联网公司商标注册过程中的一点体会,供广大申请注册互联网商标的企业和商标代理人参考,并希望大家批评指正,共同探讨,以进一步提高我国商标代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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