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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炙烤,劳动者何以“清凉”?
www.110.com 2010-07-15 11:50

  摘要: 北京高温,南方高温,华北高温……最近,“高温”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热词”,全国多个地区进入高温天气,局部地区甚至出现38~39℃高温。

  最近几天,坐在家中,都感到酷热难熬,在如此高温炙烤下,却还有人头顶烈日,“汗滴禾下土”地辛苦忙碌着,尤其是那些与钢筋水泥打交道的建筑工人,更是难以招架。我国对高温天气设置有黄色、橙色和红色三级预警,对劳动者来说,他们可能并不关心预警的颜色,因为他们自身就是一枚温度计,通过自己的汗水就能测试出老天逞强施虐到了何种程度。

  老天的脸色难以把握,高温天气难以避免。但是,天气以外的关怀却无处不在,劳动者的权益保护也就不能被虚置。

  首先,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最应该担负起责任。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对用工企业实行有效监管,让劳动者权益落到实处。目前,我国虽然没有法规对“高温假“作出明确规定,但根据四部委下发的《通知》,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据此,政府及其劳动监察部门,就应当通过建立巡查举报制度,对高温时节违规用工及时发现制止,对因高温用工而对员工造成中暑等伤害的,应当及时“善后”,改变高温执法类政策法律约束力差、执行力弱等现状。

  高温也“烤验”着企业的良心。作为企业,是最可能给予劳动者以更多人文关怀的载体。高温炙烤下,一句温馨的提示,一碗清香的绿豆汤,一段并不长的调整休息,一份并不高的高温补贴……都能给劳动者带来清凉享受,从而实现员工的“可持续发展”。在这方面,员工的回报与企业的付出有时并不成比例,看到企业这样为自己着想,员工可能会更加卖力。而对那些高温时节不体恤劳动者,不管工人死活,仍然开足马力盘剥劳动者的无良企业,除了会受到查处之外,还会受到舆论谴责,这样企业终走不远。

  在高温保护方面,在国家立法尚未完善的语境下,很多权益保护还需要靠劳动者自己来争取。如避开高温时段上班、申领高温补贴、中暑可以申请等权益,就不能总指望企业的良心发现和“额外施舍”。此外,劳动者还应当戒除一切听命于企业、“端人家碗受人家管”想法,而应当树立增强权益的自我保护意识,敢于对高温时节的违规用工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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